近日,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我国新三板制度从设立以来得到了飞速发展,以前的许多制度已经不再适合现阶段的交易制度,尤其是进入2015年之后,新三板行情更是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下。业内人士认为,此时出台《意见》,可以有效规范市场风险,并再度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明确了对新三板的市场预期。
《意见》提出,要坚持新三板独立市场地位,新三板挂牌不是上市的过渡安排,但股转系统并非孤立市场,应着眼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,研究推出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,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开展推荐业务试点,探索建立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。
财达证券市场分析师李明明在接受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采访时说,“提及转板制度是本次《意见》中的亮点之一。其实市场一直在研究转板制度,并且对实施一直抱有预期,只不过转板难度相对难度并不会太低,目前具体实施细则也并未对外公布,但业内普遍认为,其难度不会低于IPO,目前来看只是给了新三板企业一个途径,而如何通过这个途径走进创业板还要看细则出来之后。”
《意见》中的另外一个亮点就是提出了在新三板内建立分层制度。针对挂牌公司差异化特征和多元化需求,实施市场内部分层,提高风险管理和差异化服务能力,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。提出现阶段先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,逐步完善市场层次结构。股转系统应研究制定分层具体标准,设置符合企业差异化特征的指标体系,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发展需求。
将成长性一般,甚至亏损的企业放在“基础层”,而将成长性良好,快速发展预期较强的企业放在“创新层”,此举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地分辨企业资质,从而降低投资风险。投资者也会将目光更多的停留在优质企业上,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企业发展的信心,并降低企业转板的预期,避免新三板沦为“垃圾桶”。
李明明表示,分层制度在许多国家都有实施,我国金融市场也有主板市场、创业板市场、中小板市场多层结构。在国家鼓励进一步壮大机构投资者进驻新三板市场之时,更好的分级制度势必使这些优质企业成为争抢的对象,从而更好地促进新三板的流动性。
不过这样做也将导致那些业绩发展受困的企业更加艰难,无法得到更多的关注,使得这些企业可能长期处于“冷宫”之中,逐渐被人们所抛弃。尤其是在新三板上市的一些行业成长预期并不良好的企业,很可能上市之初就难以得到投资者的青睐。如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,则势必降低企业谋求新三板上市的预期。